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景美人權園區?景美文化園區?

因為地方志影展在景美文化園區舉行首映會及頒獎,所以晚上帶著小孩到這邊逛逛順便領獎,這邊原先是規畫為人權園區,由之前的前呂副總統所主導,不過這樣的園區並不太能表彰人權的意象,除了一些清水建築之外,是否應該更能親近人一些,是否能讓人感受到人權的可貴及人性溫暖的一面, 這實在是有待商確。
人權園區代表什麼呢?一個意象、幾棟建築就可以呈現出台灣人權價值嗎?規畫了人權園區就可以讓台灣人知道今天人權得來不易嗎?還是這只是一個假象,在台灣根本無法談人權,就連你找了三個人來集會,警察就可以說你違反集會遊行法,要逮捕你,我們真的有人權嗎?


在某些情況下,我們還是處在戒嚴的時代,我們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,執政或在野的政黨們,多為你的小孩想想吧!到底要把台灣帶到什麼地方去。好好規畫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地方,當然很重要,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教育你的下一代,不要讓台灣再走回頭路!


[後記]
話說當天去找園區,發現它在秀朗橋下,但是指標少的可憐,好不容易發現秀朗橋下有個迴轉道,才找到入口,原來行的權利也是得之不易啊,須要繞好多路才能進到園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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